粵食藥監通〔2014〕110號
為打擊違法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行為,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秩序,經監測發現,2014年6月份在我省行政區域發布的違法廣告共866條次。其中違法藥品廣告440條次,涉及47個品種;違法醫療器械廣告28條次,涉及14個品種;違法保健食品廣告398條次,涉及14個品種。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一、廣告中標示名稱為“頸舒”的藥品,通用名稱為“丹葛頸舒膠囊”,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
二、廣告中標示名稱為“仙草骨痛貼”的醫療器械產品,產品名稱為“消炎鎮痛靜電理療貼(已注銷)”,批準文號“豫宛食藥監械(準)字2012第1260045號”,生產企業為“鎮平人仁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證中“該產品適用于神經痛,風濕痛,肩痛,扭傷,關節痛,肌肉疼痛等人群的輔助治療”,在我省媒體發布的廣告含有以下涉嫌嚴重違法情形:1.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2.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三、廣告中標示名稱為“破壁靈芝孢子粉膠囊”的保健食品,產品名稱為“破壁靈芝孢子粉膠囊”,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數據庫查詢,對應的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
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請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職能,對公告中涉及的品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請廣大消費者切勿輕信虛假廣告宣傳,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經濟權益的損害。
附件:1.2014年6月份違法藥品廣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