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第141號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集體約談了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的防曬化妝品生產企業。廣州和汕頭等涉事企業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參加了約談。為進一步加強防曬類化妝品配方和標簽標識管理,嚴厲查處涉事企業,規范化妝品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約談會指出,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防曬類產品屬特殊用途化妝品,須取得行政許可批件后方可生產銷售。已取得行政許可批件的特殊用途化妝品其配方變更或可能涉及化妝品安全性的其他變更,應當按照新產品重新申報。特殊用途化妝品檢出批準配方成分以外成分或者未檢出批的配方成分的,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過期后繼續生產銷售的,冒用批準文號生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均屬于違法行為,應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生產未取得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處理。
約談會要求,被約談企業要切實認識到問題嚴重性,積極配合監管部門核查工作;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事產品,對已上市銷售涉事產品要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因產品召回工作不徹底再次被通告的,企業要對召回制度組織評審,及時采取有效糾正措施,盡快徹底召回問題產品;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清查企業所有產品是否存在擅自變更已注冊或備案產品配方、配方實際成分與標簽標識成分不符等違規行為,并依法依規采取糾正措施;要評審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
約談會強調,被約談企業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各項整改,要對此次事件深刻反省,引以為戒,并承諾,保證不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如發現類似違法行為,監管部門將按嚴重情形依法予以更為嚴厲處罰。
被約談企業均表示已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質和問題的嚴重性,并承諾按照省局要求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事產品,召回問題產品,積極配合查處,全面落實整改。
省局已對違規企業立案查處,并將違規企業列入年度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加大對其飛行檢查力度和頻次。相關市局應對轄區涉事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認真核查,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要求。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防曬類化妝品的質量安全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從嚴查處,涉及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全省化妝品經營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加強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對經營的防曬類化妝品進行全面自查自糾,一旦發現被通告的不合格產品要立即停止銷售,主動聯系生產企業或供貨商實施產品召回,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省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化妝品,索取并保留相關單據;如發現被通告的非法產品仍在銷售的,請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舉報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被約談企業產品和查處情況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