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藥通〔2015〕85號
為打擊違法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行為,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秩序,經監測發現,2015年4月份在我省行政區域發布的違法廣告共655條次。其中違法藥品廣告550條次,涉及25個品種;違法醫療器械廣告22條次,涉及3個品種;違法保健食品廣告83條次,涉及6個品種。典型案例如:
一、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唐通5.0糖尿靈片”的藥品,通用名稱為“糖尿靈片”,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20013056”。批準的功能為“養陰滋腎,生津止渴,清熱除煩,降低尿糖。用于輕中型糖尿病。”但是該藥品廣告宣稱其為“服用當天,西藥全停,血糖平穩下降到5.0起色好轉。服用7天,血糖平穩,服用15天,血糖尿糖基本正常。”該藥品廣告宣傳含有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廣告中標示名稱為“程中醫藥膏”的醫療器械產品,產品名稱為“熱磁療貼”,批準文號“鄂食藥監械(準)字2013第2261531號”,生產企業為“武漢李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證中產品適用范圍“適用于因風、寒、濕邪痹阻滯經絡所致的頸、肩、腰、腿等關節疼痛的對癥治療或輔助治療。”,但該產品廣告在我省媒體發布的廣告含有一些涉嫌嚴重違法情形:1、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2、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三、廣告中標示名稱為“苗紅蜂膠軟膠囊”的保健食品,產品名稱為“康蓓健牌蜂膠軟膠囊”,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數據庫查詢,對應的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20140561”,生產企業為“海南康斯寶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但該保健食品廣告在我省媒體發布的廣告含有以下涉嫌嚴重違法情形:1.利用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2.含有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請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職能,對公告中涉及的品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請廣大消費者切勿輕信虛假廣告宣傳,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經濟權益的損害。
附件:1.2015年4月份違法藥品廣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