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稽【2015】94號
為打擊違法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行為,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秩序,經監測發現,2015年5月份在我省行政區域發布的違法廣告共911條次。其中違法藥品廣告365條次,涉及25個品種;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59條次,涉及3個品種;違法保健食品廣告387條次,涉及11個品種。典型案例如下:
一、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安多樂平牌消糖靈膠囊”的藥品,通用名稱為“消糖靈膠囊”,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43020188”。批準的功能為“益氣養陰,清熱瀉火、益腎縮尿。用于糖尿病。”,但是該藥品廣告宣稱其為“15天降糖,30天穩糖,90天消除并發癥,120天糖尿病從根好”,“某醫院孫醫生家,父子三人都有糖尿病,多年來,以降糖藥為伴,由于副作用大,苦不堪言。后來孫醫生經過同事推薦,全家人換上消糖靈膠囊,用了半個月,全家人自測血糖開始下降,3月下來,全家人都不用吃降糖藥了,并發癥的癥狀明顯減輕,擺脫糖尿病,全家大解放!”。該藥品廣告宣傳含有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廣告中標示名稱為“脈立平清涼膜膏”的醫療器械產品,產品名稱為“清涼膜膏”,批準文號“皖合食藥監械(準)字2013第1640215號”,生產企業為“合肥潤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證中產品適用范圍“用于緩解因皮炎、過敏、濕疹、疥、癬、蕁麻疹、帶狀皰疹、陰虱、蚊蟲叮咬及暴曬后紫外線過敏引起的皮膚瘙癢和各類過敏的癥狀。”,但該產品廣告宣稱“用了幾天,淤積血液開始流動、酸脹、痛、沉、麻木、瘙癢馬上好轉、活動自如。一段時間后,突出的血管和德栓逐漸變平,黑紫皮膚部位逐漸消失,潰爛部位收口,新的肌肉長出。”該產品宣傳含有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三、廣告中標示名稱為“益普利生牌瑪咖西洋參膠囊”的保健食品,產品名稱為“益普利生牌瑪咖西洋參膠囊”,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數據庫查詢,對應的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20141157”,生產企業為“山東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保健功能為“緩解體力疲勞”,但該保健食品廣告宣稱“我吃瑪咖一年多了,我感覺它給我的身體帶來了四個方面的變化,一是身上有勁了,二是記憶力增強了,三是尿頻尿急的毛病沒有了,四是免疫力提高了,一年到頭沒感冒過”。該產品宣傳含有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請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職能,對公告中涉及的品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請廣大消費者切勿輕信虛假廣告宣傳,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經濟權益的損害。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