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局黨組關于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要求,加快推進“智慧食藥監”項目建設進度,規范政府采購實施程序,按照《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陽光政務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經研究,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調整“智慧食藥監”項目采購小組及成立復核小組。
采購小組負責政府采購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根據《政府采購法》、《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和財政部門有關基本建設的規定,指導和落實“智慧食藥監”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政府采購事項。
機關處室和相關單位的職能明確如下:
科技和標準處:負責智慧食藥監項目統籌規劃,簽訂采購合同,承擔組織協調、項目統籌、監督檢查、組織驗收、推進實施工作。
規劃財務處:負責智慧食藥監項目資金管理監督、組織招標采購工作;
辦公室:負責智慧食藥監項目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機關各處室:是智慧食藥監項目的用戶,負責提出項目需求并參與需求調研、參與系統初步設計并確認設計方案、組織試點運行并確認驗收、組織推廣應用和應用考核;
政務服務中心:是智慧食藥監項目建設的實施主體,負責項目具體實施和工程管理,負責項目規劃設計、招標采購、合同會簽、試點運行、驗收評估等技術支持工作,負責項目驗收后的技術支撐和運營維護等工作。
復核小組負責審定“智慧食藥監”項目采購金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需要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文件;審議采購復核小組組長認為其它應當提交采購復核組會議討論、決定的政府采購事項。
規劃財務處負責按程序組織復核政府采購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