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18〕12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動我省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構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投資體制機制,努力打造全國審批最少、辦理最快、服務最優的投資環境和營商環境,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行審批事項分類改革
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對企業投資項目立項、報建、驗收階段需辦理的106項事項實行分類改革,優化審批辦理。
(一)企業自主決策、政府備案管理事項22項。
第三方機構實施的強制性評估事項8項,由企業依照標準規范自行組織開展。
實行備案管理事項14項,一律由企業網上告知,相關部門不得變相審批。
(二)需政府審批事項84項。分為程序性審查、外部性審查、內部協作三類改革,優化整合為40項,其中,立項階段5項、報建階段34項、驗收階段1項。
程序性審查事項12項,包括技術標準規范明確、中介服務市場成熟的技術性審查事項11項、只進行要件確認的施工許可事項1項。其中,技術性審查事項由企業自主或委托中介服務機構依據規范設計論證,自主把關,審批部門只進行程序性審查或備案,即時辦理,不承擔實質性審查責任;積極爭取國家授權,逐步取消審批。
外部性審查事項25項,包括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確需政府審查把關的事項,政府部門要嚴控實施范圍,嚴格把關,優化服務;條件成熟的,逐步改為程序性審查事項。
內部協作事項3項,包括相關信息由政府部門內部掌握的礦產資源、文物保護、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等,不再由企業提出申請,改為政府部門間征求意見辦理。
二、實行項目分類管理
根據項目類型、規模大小、審批模式不同等,將企業投資項目分為民用建筑、工業和交通、水利、能源項目,實行分類審批監管,優化審批程序,精簡審批事項。
(一)民用建筑項目。立項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項目核準或備案、用地預審等。報建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消防設計審核、施工許可證核發、市政設施類審批等。驗收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規劃、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
將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方案審批改為程序性審查或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并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將工程建設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審批改為內部協作辦理,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辦理市政設施類審批時征求公安等相關部門意見。建立施工圖聯合審查機制,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實施施工許可容缺審批制度,企業在具備用地批準、規劃許可等條件下,允許其他手續容缺后補,先行辦理臨時施工手續,提前實施主體工程的輔助配套項目。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前完成即可。不新增用地的改建項目辦理施工許可證時,不需提交用地材料。推行限時聯合驗收。
通過改革,民用建筑項目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1個工作日。
(二)工業項目。立項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項目核準或備案、壓覆礦產資源審批、地震安全評價、考古調查勘探等。報建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驗收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規劃、消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
對自由貿易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產業園區、特色小鎮等功能區內的工業項目,實行區域評估,符合區域評價結果適用條件的項目,不再開展節能、地質災害、壓覆礦產資源、氣候可行性、地震安全、水土保持、洪水影響、考古調查勘探等評估評審,企業取得建設用地后簡易申報,園區即時確認。不再辦理應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許可。鼓勵推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制。對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可直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將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等改為程序性審查或備案。將消防設計審核的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涉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特殊工藝設施的,整合并入應急管理部門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推行限時聯合驗收。
通過改革,工業項目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5個工作日。其中,園區內工業項目,從取得土地后到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4個工作日。
(三)交通、水利、能源項目。立項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項目核準或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報建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審批、施工許可證核發、用地審批等。驗收階段審批事項主要側重交工、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
線狀工程穿越生態控制線一級管制區的審批,允許與選址意見書核發同步辦理,管制區審批獲批后,選址意見書正式生效。將穿越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與用地預審并聯辦理。涉及生態保護區(生態嚴控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地質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審批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不作為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等前置條件。對消防設計審核及備案事項納入施工圖設計審查,涉及公路隧道工程的,整合并入交通運輸部門的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查,由交通運輸部門實施。允許建設工程分階段或分標段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地下管線、軌道交通項目采用開工報告代替施工許可。
通過改革,交通、水利、能源項目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8個工作日。
三、改革項目省級管理事項
(一)省委軍民融合辦:將所有企業投資項目的人防審批事項下放至市縣主管部門實施。將人防設計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實施。
(二)省發展改革委:優化企業投資項目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小限制企業投資的項目范圍。項目核準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海)預審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前置條件,項目核準與招標核準合并辦理,一文出具。核準目錄以外的項目,一律按屬地辦理原則實行網上告知性備案。將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改為程序性審查。
(三)省民族宗教委: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審批與規劃、文物、建設、消防、環保等審批實行并聯辦理,互不設為前置條件。
(四)省公安廳:將一般風險等級企業投資項目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方案核準改為程序性審查。
(五)省自然資源廳:將不占用基本農田的臨時用地審批全部下放至市縣自然資源部門實施,將國家和省批準、核準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權限全面下放地級以上市實施,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核準委托地級以上市實施。將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與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歸并辦理,與用地審批手續一并辦理。將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查詢辦理方式改為由自然資源部門在辦理用地預審或用地審批手續時進行內部核查,不再由企業單獨提出申請。逐步將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整合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與用地審批整合辦理。盡快修訂《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將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審批權限下放地級以上市實施。嚴控圍填海項目審批,加強海上構筑物用海審批管理。
(六)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對已通過規劃環評審查的建設項目簡化環評手續。擴大實行環評登記備案管理的項目范圍。
(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省管不涉及跨地市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下放地級以上市實施。統籌推進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核發一并辦理。調整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限額,縮小施工許可辦理范圍。
(八)省交通運輸廳:對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加大放權力度。將公路工程施工許可、交通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交通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等改為程序性審查。
(九)省水利廳:將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改為程序性審查,其中企業投資的機電排灌工程、農村重點易澇區整治工程和小水電站工程的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改為備案。在部分河段試行洪水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
(十)省文化和旅游廳:將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由規劃部門在辦理工程規劃許可時征詢文化和旅游部門的意見。
(十一)省衛生健康委:將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防護設施設計審批改為程序性審查。
(十二)省應急管理廳:將消防設計審核及備案中的技術審查,分類整合并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的施工圖設計審查。將“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等5項整合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1項,改為程序性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十三)省林業局:簡化林地審核審批手續,臨時占用林地審批下放至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實施,擴大下放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批范圍。
(十四)省氣象局:省級氣象主管部門不再保留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事項,全部下放至地級以上市氣象主管部門實施。
四、加快推動項目落地便利化
(一)統一審批標準,實現同一審批事項無差異辦理。深入推進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標準化管理,嚴格界定審批事項實施范圍,實現同一審批事項同一審批標準。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十統一”要求,省有關部門分別規范業務主管的省市縣三級投資審批事項標準和流程,統一事項名稱、辦事依據、申請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等,標準清晰,指引明確,解決企業辦事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鼓勵各市縣在省定標準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擴大審批范圍、附加條件、延長時限。(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二)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實現投資項目一門受理、一次辦理、一站服務、一網監管。結合“數字政府”建設,將“一庫一平臺”(投資項目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作為全省投資項目網上儲備、網上辦理、在線監管、信息共享的統一平臺,縱向貫通國家平臺和市縣平臺,橫向對接部門業務系統,投資項目全部審批事項在一個平臺全程辦理,實現100%應用平臺、100%系統打通、100%網上申報、100%網上審批。完善投資項目統一代碼制度,統一歸集項目相關審批、監管、建設實施進展等重要信息,實現項目信息互聯互通、共享互認。打通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投資關聯平臺,實現大數據管理。牽頭部門要建立投資項目幫辦代辦制、首問負責制,依托“一庫一平臺”和各級實體辦事大廳綜合服務窗口,實行一次性告知,暢通咨詢服務、投訴渠道,開展大數據精準分析,提供線上線下全流程優質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三)推進并聯審批,實現投資項目審批協同高效。對同一部門、同一階段辦理的事項,實行同時受理、同步辦理、聯合審批、一文出具,對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內部審核與征求意見同步辦理;對跨部門事項,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和省各有關部門綜合服務窗口作為首家受理單位,牽頭推進并聯審批,提供“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務。實行容缺受理制度,對次要申請材料不全且企業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補齊的事項,審批部門先行收件并開展審核評估工作,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材料,待材料補齊后作出審批決定,縮短審批時間。探索建立多評合一、統一評審的新模式,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開展重大項目前期相關評估評審工作,統一出具評審意見,鼓勵企業自主或委托編制項目綜合性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四)規范投資中介服務,實現開放競爭、健康有序。投資中介服務機構要嚴格自律,嚴格執行行業標準、設計規范和服務時限要求,充分發揮技術優勢,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清理和取消省級及以下政府部門自行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限額管理。實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實現“一地入駐,全省通行”。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中介服務超市監管體系。按照“成熟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動中介服務超市上線應用。推動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脫鉤,堅決治理“紅頂中介”,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部門間的利益關聯。規范中介服務收費,建立公開透明的中介服務市場。(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五)開展承諾制改革,逐步完善基于企業信用的審辦機制。對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防護設施設計審批、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方案核準、節能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應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許可、初步設計審查(批)等10項技術性審查事項試行承諾制,加快項目落地實施。政府相關部門出臺事項承諾標準,企業向審批部門作出承諾并公示后,依法依規自主開展設計、施工等工作。竣工后由相關部門按承諾標準規范開展聯合驗收,不得提高驗收標準。支持廣州、佛山、東莞、惠州、江門市開展承諾制改革試點,鼓勵其他地市積極探索。對于實行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六)推行聯合驗收,促進投資項目早投產、早見效。對需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第三方機構驗收的事項,推行聯合驗收,由市、縣政府確定的聯合驗收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聯合開展,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限時完成。對于驗收涉及的測量工作,實行“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單項驗收。(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七)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企業要樹立投資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依法依規自覺規范投資行為,嚴格遵守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項目建設各項標準規范,對承諾事項承擔主體責任,不履行承諾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落實企業投資項目政府監管清單,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檢查結果運用獎懲激勵機制,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投資建設行為。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整合共享各部門監管信息,實現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確保項目合法開工、建設過程合規有序。實行企業投資主體信用聯合獎懲,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約束機制,推行信用聯合獎懲便捷模式,使誠信企業“一路暢通”、失信企業“寸步難行”。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有效保護企業財產權,激發企業投資動力。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規范政商交往行為。營造親商重商社會氛圍和良好投資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使命擔當,把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作為建設現代經濟體系、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狠抓改革落實,大力吸引人才、技術、資金集聚廣東。對需要細化措施的,相關部門要抓緊出臺細化措施。牽頭單位要履行主體責任,強化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按照方案確定的改革目標、路徑、方向,細化工作節點,推進各項改革任務盡快落地見效。要加強改革成效評估,分析評估實施效果,及時提出調整完善的建議,確保改革措施經得起實踐的檢驗。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改革經驗復制推廣,認真總結提煉好經驗好做法,把復制推廣典型經驗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重塑廣東營商環境新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