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化妝品安全評估制度實施,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2021年版)》(以下簡稱《導則》)等相關法規要求,國家藥監局制定了《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若干措施》,現予以發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關事宜公告
如下:
一、對化妝品安全評估資料實施分類管理,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普通化妝品提交安全評估基本結論,安全評估報告由化妝品企業存檔備查。
二、鑒于化妝品研發需要一定周期,為了避免企業研發資源重復投入,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仍可以提交符合《導則》
要求的簡化版安全評估報告。
特此公告。
附件: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若干措施
國家藥監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50號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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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