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12號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現對疫情期間省局受理大廳現場辦理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業務的服務工作做出如下調整:
一、自2020年2月17日起,省局受理大廳暫停現場辦理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業務。行政相對人可通過郵寄申報資料的形式辦理業務。資料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53號之二,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大廳,郵編510080。現場業務恢復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二、郵寄紙質申報資料情況,企業郵寄申報資料前需先通過聯系郵箱提交“條形碼或產品名稱”,我局工作人員根據“條形碼或產品名稱”查詢審核結果并將結果通過郵箱告知企業。若審核結果為通過,請按規定要求郵寄全套材料及委托書;若審核結果為不通過,只需寄送申請表首頁復印件及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注明詳細收件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單位名稱等信息,并加蓋公章。
聯系郵箱:gdda_zwsldt@gd.gov.cn
三、暫停受理大廳現場咨詢。可通過電子郵箱咨詢。
四、紙質材料接收憑證通過快遞方式送達。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