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廣州××有限公司、邢××、錢××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自然人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藥監妝罰〔2024〕201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使用禁止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生產化妝品 |
違法事實 | 經查,廣州××有限公司生產的××美膚保養液(批號:M20231211001,包裝規格:20ml×6瓶)、××美膚保養液(批號:M2023100701,包裝規格:20ml×2瓶)經檢驗,均含有化妝品禁用物質氯倍他索丙酸酯。 當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生產了××美膚保養液(批號:M20231211001,包裝規格:20ml×6瓶)150套共計900瓶;已銷售150套共計900瓶,銷售價格為300元/套;召回130套共計780瓶。該批次產品違法所得為6000元,貨值金額為45000元。 當事人于2023年10月7日生產了××美膚保養液(批號:M2023100701,包裝規格:20ml×2瓶)500套共計1000瓶;已銷售500套共計1000瓶,銷售價格為100元/套;召回456套共計912瓶。該批次產品違法所得為4400元,貨值金額為50000元。 上述涉案2批次化妝品的違法所得為10400元,貨值金額為95000元。 此外,當事人的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當事人生產涉案產品過程中未按照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組織生產,未依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執行原料進貨查驗制度,消費者使用當事人生產的涉案產品后出現不良反應,且涉案產品含有化妝品禁用物質的情況被“抖音”“新浪網”等網絡媒體轉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 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為邢××,對當事人使用禁止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生產涉案2批次化妝品的行為負法定責任。當事人的化妝品生產、銷售管理由錢××負責,涉案2批次產品從原料采購到組織生產均由其負責,錢××為該案的主要責任人。 |
處罰依據 |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三)項 |
處罰類別 | 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件;取消備案;限制從業。 |
處罰內容 | 一、對當事人的處罰: 1.責令停止化妝品經營6個月; 2.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粵妝20160518); 3.取消××美膚保養液(備案編號:粵G妝網備字2023310754)產品備案; 4.10年內不予辦理其提出的化妝品備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 二、對當事人法定代表人邢××的處罰: 終身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三、對當事人的主要負責人錢××的處罰: 終身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
罰款金額(萬元) | 0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粵妝20160518)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
處罰有效期 | 10年 |
處罰機關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40000MB2D034421 |
數據來源單位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