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 汕頭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 | **湖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藥監妝罰〔2023〕400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1. 生產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故意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情節嚴重; 2. 未按規定執行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3. 未按規定執行生產管理和生產記錄制度、出廠檢驗管理和檢驗記錄制度、成品留樣管理和留樣記錄制度。 |
違法事實 | 標示為**公司生產的“為你漂亮氨基酸香氛洗發水(湖畔夜色)”(批號:21L2A1971A,規格型號:300ml/瓶),經檢驗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的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經查,**公司于2021年12月生產涉案產品一批,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間,**公司多次向本局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和不實證據隱瞞真實情況。此外,在涉案產品生產過程中,**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執行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按規定執行生產管理和生產記錄制度、出廠檢驗管理和檢驗記錄制度、成品留樣管理和留樣記錄制度等行為。 |
處罰依據 |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第五十三條 |
處罰類別 | 警告、責令停產停業、取消化妝品備案、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限制從業。 |
處罰內容 | 1.對**公司合并作出行政處罰: (1)警告; (2)責令停產停業30天,取消“為你漂亮氨基酸香氛洗發水(湖畔夜色)”化妝品備案; (3)沒收“為你漂亮氨基酸香氛洗發水(湖畔夜色)”(批號:21L2A1971A)1瓶; (4)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85元; (5)罰款人民幣55000元。 以上罰沒款共計人民幣:55285元。 2.對**公司法定代表人**湖作出行政處罰: 10年內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3.對**公司原質量安全負責人**杰作出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61997.52元; (2)10年內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
罰款金額(萬元) | 11.699752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285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年4月23日 |
處罰有效期 | 3年 |
處罰機關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40000MB2D03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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