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等要求,2024年1月11日,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規定》全文共6章30條,對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的總體原則、組織管理、內容方式和機構、學時管理、考核監督等作出了明確要求。
《規定》的發布和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作,引導和推動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機構規范運作、優化服務、提高質量,推動保障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的合法權益,督促提高執業藥師專業技術能力,促進建設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執業藥師隊伍,為服務健康中國建設、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