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辦械安〔2015〕350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加強我省醫療器械生產監管,根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號)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規定》(食藥監械監〔2014〕234號),省局組織修訂了《廣東省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規定》對《目錄》中所列品種的生產實施重點監管。
原發布的《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器械重點監管產品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食藥監辦〔2012〕221號)即行廢止。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