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因湛江峰之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已關閉,無法取得聯系,擬注銷其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現給予公告。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如無單位、個人提出異議,湛江峰之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取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將予注銷。如有異議,請與霞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與登記注冊股聯系。
聯系電話:0759-2190081 傳真:0759-219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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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湛江市霞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