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因你公司不具備藥品經營的基本條件,我局對你公司采取了暫停銷售藥品的風險控制措施,至今你公司仍未提交整改報告且未提出解除風險控制措施的申請,暫停時限已超過六個月。綜上所述,你公司不具備經營藥品的基本條件,已處于關閉狀態,且連續6個月未經營藥品。依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的管理規定》第三條第(六)項、第(八)項和第七條的規定,我局擬注銷你公司的《藥品經營許可證》。
現依法公告送達《<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你公司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逾期即為送達。
如你公司對上述行政決定有任何異議,可在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陳述和申辯。
特此公告。
本機關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53號之二 郵編:510080
聯系處室:藥品監管二處 聯系電話:020-37886594
附表:相關企業情況公示
附表:
相關企業情況公示
附件:
1.《<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粵藥監通銷先告﹝2023﹞11號
2.《<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粵藥監通銷先告﹝2023﹞12號
3.《<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粵藥監通銷先告﹝2023﹞13號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 日
附件:
《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粵藥監通銷先告﹝2023﹞11號.pdf
《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粵藥監通銷先告﹝2023﹞12號.pdf
《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事先告知書》粵藥監通銷先告﹝2023﹞1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