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在東莞市組織召開醫療器械監管法律熱點問題研討會。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方維出席研討會。
會議學習《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介紹《條例》的立法背景,講解重點條款和內地九市監管人員實施應注意的事項。會議重點圍繞醫療器械有效期限、備案許可、經營者主體資格等相關法律熱點問題進行討論,通過交流不同地區的司法實踐和執法案例,基于現行有效的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法律框架,探討更為科學、合理地促進醫療器械監管的方式。
省藥品監管局機關有關處室、藥品稽查辦,大灣區內地九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法律專家參加研討。(省局法規和科技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