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第三十期“廣東藥品監管學習講壇”暨《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宣貫。宣貫會由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王玲同志主持,邀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規處作《條例》介紹,省藥品監管局行政許可處作《條例》重點條款解讀。
專題講座從《條例》制定的背景、主要依據和參考、制定思路和主要內容等四方面,全面介紹《條例》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根據國家授權并結合我省實際,以“小切口”立法方式,將“港澳藥械通”政策上升到地方立法,為促進大灣區醫療服務及藥械高質量發展、塑造具有活力的健康灣區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專題講座還重點解讀《條例》部分條款以及介紹開展“港澳藥械通”政策的相關工作。
會議強調,要在全面宣貫《條例》、完善配套制度、開展政策實施培訓、嚴格監管以及加強粵港澳三地協同等五方面下功夫,進一步凸顯人才培養、技術互助、標準融通、風險會商、應急處置、信息通報等工作亮點,讓立法成果助力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優質醫療資源融合對接、推進健康灣區建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進民生福祉。
省藥品監管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全體干部,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以及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相關代表在主會場參加學習;省藥品監管局直屬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市場監管局領導,藥品、醫療器械監管人員,當地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相關人員以及“港澳藥械通”藥械經營企業和九市指定醫療機構相關人員等通過視頻方式在分會場參加學習。(省局法規和科技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