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藥監辦法〔2020〕408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20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藥監綜〔2020〕92號)要求,省藥品監管局定于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開展廣東省2020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省局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按照方案做好配合工作。各地市參照國家局和省局活動方案,精心組織開展“安全用藥月”活動,圍繞活動主題和宣傳重點,增進公眾對我國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認知和理解。各單位在組織線下活動時,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各地聯防聯控機制部署,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發生,確保各項活動能夠順利進行。
二、請各地市按照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創新宣傳方式開展活動。加強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的融合,不斷豐富和完善宣傳內容和形式,發動本地區涉藥各類主體、科研院校、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到本次“安全用藥月”活動中來。
三、各地要及時總結成效經驗,將“安全用藥月”總結報告(重點包括本地區亮點的活動情況)電子版于2020年12月1日前報送省局法規和科技處(電子郵箱:453221545@qq.com)。各地在“安全用藥月”活動中如遇到重要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向省局法規和科技處反饋。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梁 云 020-37871776
王海東 020-37886025
柯冬梅 020-37886160
附件:
1.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20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藥監綜〔2020〕92號).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