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辦函〔2014〕342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現將國家藥典委員會《關于勘誤“釓貝葡胺注射液”國家藥品標準的函》(國藥典化發〔2014〕189號)和《關于勘誤丁二酸洛沙平膠囊標準(WS1-(X-195)-2003Z)的函》(國藥典化發〔2014〕356號)轉發給你們,請通知至轄區內各有關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及藥品經營企業遵照執行。
國藥典化發[2014]189號關于勘誤“釓貝葡胺注射液”國家藥品標準的函
國藥典化發[2014]356號關于勘誤丁二酸洛沙平膠囊標準(WS1-(X-195)-2003Z)的函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