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辦注函〔2016〕263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國家藥典委員會《關于發布〈中國藥典〉2015年版勘誤(第三批)的通知》(國藥典綜發〔2016〕311號)、《關于勘誤“鹽酸賽庚啶片”質量標準有關內容的函》(國藥典化發〔2016〕187號)、《關于勘誤〈化學藥品地標升國標第八冊〉小兒對乙酰氨基酚灌腸液標準(WS-10001-(HD-0687)-2002)的函》(國藥典化發〔2016〕242號)轉發給你們,請通知至轄區內各有關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及藥品經營企業遵照執行。
關于勘誤《化學藥品地標升國標第八冊》小兒對乙酰氨基酚灌腸液標準(WS-10001-(HD-0687)-2002)的函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