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107號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103號)工作要求,現將落實新修訂《藥品管理法》有關事項的具體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我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試點工作期間獲準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其權屬不變,其它持有藥品批準文號的生產企業直接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二、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局不再受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試點的補充申請;需變更受托藥品生產企業的,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藥品注冊補充申請。
三、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藥品GMP、GSP認證,不再受理藥品生產企業GMP認證申請和藥品經營企業(含批發、零售連鎖總部、零售企業)GSP認證申請,不再發放藥品GMP、GSP證書。2019年12月1日前受理的GMP、GSP認證申請,按照原藥品GMP、GSP認證有關標準和程序繼續辦理,不再發放藥品GMP、GSP證書,需將現場檢查結果通知企業(檢查結果通知模板詳見附件);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四、本公告執行期間,國家出臺相關新政策新規定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
附件1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 GMP認證檢查結果通知.doc
附件2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GSP認證檢查結果通知.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