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101號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監管促進疫苗供應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監〔2017〕76號)精神,現就深圳賽諾菲等1家疫苗生產企業疫苗委托儲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號 | 委托品 種目錄 | 委托企業 名稱 | 委托企業 注冊地址 | 被委托 企業名稱 | 被委托企業 注冊地址 | 被委托企業 倉庫地址 | 委托配送區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期限 |
1 | 1.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國藥準字J20140171),規格:0.5ml/支。本品每1次人用劑量為0.5ml,含有脊髓灰質炎病毒1型40DU、脊髓灰質炎病毒2型8DU、脊髓灰質炎病毒3型32DU。 2.吸附無細胞百白破滅活脊髓灰質炎和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國藥準字J20150107),規格:本品為兩個包材包裝,其一為百白破脊髓灰質炎疫苗,混懸液,每支0.5ml;其二為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凍干粉。使用前兩者混合。其中百白破脊髓灰質炎疫苗含:無細胞百日咳疫苗效價不低于4.0IU;白喉疫苗效價不低于30IU;破傷風疫苗效價不低于40IU;1型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40DU,2型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8DU,3型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32DU;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含與破傷風類毒素結合的b型流感嗜血桿菌多糖10μg。 3.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國藥準字S20133008),規格:0.5ml/支。本品每1次人用劑量為0.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應不低于15μɡ。 4.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國藥準字S20133007),規格:0.25ml/支(嬰幼兒劑量)。每1次人用劑量為0.2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應不低于7.5μɡ。 | 深圳賽諾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坪山新區錦繡東路25號賽諾菲巴斯德生命科學園區 | 國藥集團醫藥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靜安區康寧路1089號1幢701、801室 |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富力金港新城廣州富力國際空港綜合物流園J18棟 | 山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區域儲存、區域配送。 |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