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10號
廣東醫之星醫藥有限公司、廣州祁瑞偲諾藥業有限公司、廣州市廣增醫藥器械有限公司、廣州市慧安藥業有限公司4家藥品經營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按照我局《關于限期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的的公示通告》要求辦理變更手續,藥品經營許可條件發生了變化,不符合許可規定。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我局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廣東醫之星醫藥有限公司(證號:粵AA0200330)、廣州祁瑞偲諾藥業有限公司(證號:粵AA0201307)、廣州市廣增醫藥器械有限公司(證號:粵AA0200968)、廣州市慧安藥業有限公司(證號:粵AA0201535)《藥品經營許可證》無效。
特此通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