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79號
廣東順安藥業有限公司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我局依據《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4號)的有關要求,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現予以公布。企業應在責令整改通知下發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報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復檢。市局復檢后出具復檢報告,連同企業整改報告一并報省局藥品流通安全監管處。
企業名稱 |
藥品經營許可證 /GSP認證證書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實 |
責令整改日期 |
廣東順安藥業有限公司 |
許可證號: 粵AA7531611 證書編號: A-GD-16-0090 注冊地址: 英德市英城和平北路東北江三號路西(德海路5號)自編1 |
2018年7月12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飛行檢查中發現: 1.企業上傳的藥品電子監管記錄不完整; 2. 企業部分藥品與非藥品混放; 3. 企業養護人員未能對庫房溫度進行有效調控。 |
2018年 7月27日 |
特此通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