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91號
廣東新南方青蒿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我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45條,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分類管理的實施辦法》(粵食藥監法〔2014〕109號)規定,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現予以公布。
企業名稱 |
藥品經營許可證 /GSP認證證書 |
違法事實 |
撤銷 日期 |
信用評定等級(自撤證之日起生效) |
廣東新南方青蒿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
許可證號: 粵AA0201708 證書編號: A-GD-16-0058 注冊地址: 廣州市海珠區濱江東路831號自編04 法定代表人: 潘隆華 質量負責人: 張紅英 |
2018年6月19日,廣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監督檢查發現: 1.企業未依法經營,將藥品銷售給沒有合法資格的購貨單位。 2.企業未能提供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定期內審的資料備查。 3. 企業未在質量管理體系關鍵要素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開展內審。 4.企業未對個別崗位人員進行與其職責和工作內容相關的崗前培訓。 5.企業未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開展培訓和考核。 6.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未按要求重新修訂。 7.企業經營中藥飲片,未在庫房設置專門的養護工作場所。 8.企業未對儲運溫濕度監測系統進行定期驗證。 9.企業留存的個別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的法人委托書不完善。 10.企業與個別供貨單位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內容不完善。 |
2018年 8月7日 |
嚴重失信 |
特此通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