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16號
為認真貫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要求,全省在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核查工作中,加強了對藥品經營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監督檢查力度。根據近期全省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結果,省局對執業藥師“掛證”行為通告如下:
一、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近期檢查發現“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共2人(見附件)。
二、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繼續加大對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和存在“掛證”行為的藥品經營企業,應及時向省局報告,由省局向社會公開,并對存在提供虛假資料或以欺騙方式獲取《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按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特此通告。
附件:檢查發現“掛證”執業藥師統計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附件
檢查發現“掛證”執業藥師統計
序號 | 執業藥師 姓名 | 資格證號 | 注冊證號 | 掛證單位 |
1 | 黎冬云 | 0104266 | 441217200264 | 中山市康盛醫藥有限公司 |
2 | 夏敬民 | 0032650 | 441217200213 | 中山市康盛醫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