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在廣州召開藥品網絡銷售監管工作會議,國家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雷平同志,藥品安全總監袁林同志出席會議。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玲同志參會并致辭,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嚴振同志在會上介紹廣東省構建打擊藥品網售違法犯罪監管體系的工作經驗。
嚴振同志介紹,廣東省藥品監管局聯合省公安廳印發《廣東省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犯罪行為協同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制度》圍繞藥品網絡銷售違法犯罪線索發現難、抽樣難、檢驗難、認定難等四大難題,通過“大數據+專業+警務”方式,建立“網絡監測、抽樣檢驗、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多方協同工作機制,明確了“排查購樣、快速檢驗、認定移送、立案打擊”等四大環節的工作要求,加大對網絡售藥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一是找準監測重點,深化大數據分析研判,破解案件線索發現難。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和國家藥監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以下簡稱南方所)通過加強數據庫建設、動態調整更新、綜合風險研判等方式,在全網海量信息中精準挖掘案件線索。二是完善檢驗體系,發揮藥監專業性優勢,破解樣品抽樣檢驗難。廣東省藥品監管局通過委托南方所抽樣、完善檢驗工作體系、發揮藥監專業性優勢,力爭做到買得準、檢得全、檢得快。三是優化工作程序,增強認定工作靈活性,解決涉案產品認定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廣東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強化線索研判,快速實現涉案產品鑒別和提出涉案產品的認定。四是推進行刑合力,強化全過程無縫銜接,破解案件打擊落地難。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合作,利用其信息和偵辦能力,協助打擊危害藥品安全的犯罪行為。藥品監管部門可請求公安部門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提高案件查辦效率。此外,雙方共同建立“四個共同”打擊機制,包括共同研判、部署、行動和發布信息,提高全省打擊藥品網絡犯罪的協同能力。
此外,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部分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做了經驗交流。
工作機制試行三年以來,廣東省成功查辦了5.20非法制售肉毒素等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系列案件,實現了對網絡銷售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的迅速響應和有效打擊,多次得到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公安部嘉獎和表揚。(省局藥品二處供稿/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