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壓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醫療機構第二類精神藥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防范和打擊第二類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近日,省藥品監管局聯合省公安廳、省衛健委、省中醫藥局成立廣東省第二類精神藥品專項檢查工作組,分赴全省各地開展實地專項檢查和融合督導工作。
本次督導檢查以現場實地檢查為主,重點圍繞各地組織專項檢查方案落實情況、組織領導及部署推進等情況進行檢查。一是重點檢查各地推進轄區內第二類精神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醫療機構開展自查情況;二是重點檢查各地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第二類精神藥品經營使用情況;三是緊盯第二類精神藥品購銷環節,以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曲馬多、咪達唑侖、右佐匹克隆、阿普唑侖、艾司唑侖、氯硝西泮、地西泮、地佐辛、唑吡坦等為重點檢查品種,著重檢查藥品批發企業與個體診所等基層醫療機構之間的購銷管理,確保第二類精神藥品實現全程可追溯。
通過融合督導檢查發現,個別基層醫療機構存在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書寫不規范,用法用量使用不合理,賬冊登記不夠完善、無第二類精神藥品使用專賬等風險隱患。針對督導發現的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均進行了及時整改,督導檢查組要求企業和醫療機構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用實實在在的舉措指導各地及時防范化解第二類精神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第二類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濫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落實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任務,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藥品安全氛圍。(省局藥品監督管理二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