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月10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嚴振帶隊到東莞市督導“兩節”期間疫情防控和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
督導組到零售藥店進行實地督導檢查,重點督導零售藥店是否落實“進店三查驗”,即“測體溫、出示健康碼、全程佩戴口罩”,特別是對零售藥店是否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購買《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內藥品人員信息的登記報告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督導組對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在2021年東莞1213疫情期間的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給予充分肯定。督導組指出,東莞市零售藥店數量多,哨點監測和檢查工作任務重,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創新監管方式和方法,僅用3天時間就完成了全市近8000家次零售藥店全覆蓋檢查,保持對零售藥店落實哨點監測工作的巡查和查處力度;同時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管力度,進一步排查風險隱患,切實發揮了零售藥店哨點預警監測作用,為東莞疫情的高效處置作出了積極貢獻。
督導組強調,目前國際國內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多變,國內多地出現本土確診病例,隨著春節即將到來,人員流動會更加頻繁,各地監管部門要慎終如始從嚴從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勁心態,切實把零售藥店特別是農村地區藥店哨點監測各項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把“管行業就要管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各地監管部門和零售藥店要嚴格落實“兩個責任”,零售藥店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購買《目錄》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覆蓋面,對屢次未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的企業要嚴肅處理。(省局藥品監管二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