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市市場監管局按上級要求,督促各零售藥店嚴格落實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目前,全市2500多家零售藥店已完成在廣東智慧藥監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售賣退熱類特定藥品人員信息實時上傳到藥品信息登記管理系統。截至2021年10月上旬,全市累計上報購藥者信息146萬多條、發熱人員1.6萬多人。
一、強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多次組織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會議,要求各藥店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履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嚴守疫情防控底線。對購買《疫情期間需登記報告藥品目錄》內37種藥品的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購藥人員和實際用藥人的真實信息,藥店及時將購藥信息上傳廣東智慧藥監平臺信息登記管理系統,充分發揮零售藥店“哨點”作用。
二、開展疫情防控全覆蓋檢查。根據省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在零售藥店購藥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組織開展轄區藥店全覆蓋檢查行動,嚴查銷售退熱類特定藥品時未按規定登記報告購藥人員信息行為。目前,全市已完成零售藥店全覆蓋檢查6371家次,覆蓋率293%。先后兩次組織暗訪督查檢查,采取不打招呼、直奔零售藥店的方式進行明查暗訪,對不按規定執行的藥店做出限期整改433家、停業整頓236家、通報醫療保障局51家。
三、開展零售藥店交叉執法檢查。根據《湛江市開展全市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交叉檢查實施方案》,采取“四不兩直”、異地交叉、隨機抽取等檢查方式在全市各地開展互檢工作,通過相互“找茬”,相互“過招”,相互“監督”,使查找問題精準化、清晰化、公開化,對存在問題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截至2021年10月上旬,已完成78家藥品零售企業交叉檢查,其中作出限期整改17家,停業整頓6家,通報醫療保障局10家。通過交叉檢查,有效震懾了不履行疫情防控要求的經營者,更加有力地提高零售藥店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自覺履行。(湛江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