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落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工作部署,6月5日,省藥品監管局進一步收緊全省中高風險地區零售藥店、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和第三方平臺落實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的措施,要求全省中高風險地區暫停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藥品,零售藥店落實入店健康碼掃碼查驗及問詢指引工作,切實發揮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哨點”預警作用,提高監測的敏感性、靶向性。
全省藥品零售企業要進一步落實對《目錄》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要求顧客進店測量體溫并出示健康碼,如發現顧客健康碼“黃碼”的,不準入店購藥,并指引到醫療機構就診。一是藥品零售企業應在營業場所內明顯位置張貼相關要求和警示標語,將上述措施向公眾公示。二是全省中高風險地區內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目錄》藥品,直至恢復為低風險地區。三是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從即日起,不得向收貨地址位于廣州、深圳、佛山地區的個人消費者銷售《目錄》藥品,直至該地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地加強監管和督查,從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藥品零售企業屬地監管責任,通知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和第三方平臺)遵照執行,落實全覆蓋監督檢查,加大對高風險企業檢查頻次和力度。下一步,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將成立督查組加強督導檢查,對落實執行不力的單位和企業依法從嚴查處。
(省局藥品監管二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