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組織印發了《廣東省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試行)》(以下簡稱預案)。《預案》結合廣東疫苗管理省情進行編制,明確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法規范、科學處置的原則,內容主要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預警、報告和評估、分級響應、風險溝通、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和預案實施等八個部分。根據疫苗質量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應對工作需要等因素,將疫苗安全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級別,依次對應Ⅰ、Ⅱ、Ⅲ、Ⅳ級響應,同時著重規范疫苗安全的監測、預警、報告和評估等環節。《預案》試行期為2年。
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名義出臺《預案》是廣東省貫徹落實《疫苗管理法》《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意見》的又一重要舉措,通過組織建立健全疫苗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疫苗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藥品監管二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