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召開12月例行新聞通氣會。省藥品監管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主持本次通氣會,藥品監管二處主要負責人介紹了廣東省藥品流通領域風險隱患排查專項工作情況和成效。
會議介紹,2019年廣東省藥品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以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有效為目標,以全面排查、防控藥品質量風險為主線,聚焦藥品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藥品流通領域風險隱患排查專項工作”。
一是以防范流弊為重點,開展特殊藥品經營環節專項檢查。在全省范圍內重點開展了芬太尼類藥品等特殊藥品經營環節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的內容包括芬太尼類藥品進貨渠道是否合法,票據是否齊全;是否建立管理臺賬,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可追溯;是否存在現金交易情形,是否存在流入非法渠道情形。本次專項檢查暫未發現有芬太尼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情形。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已及時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二是以規范渠道為重點,開展中藥飲片質量集中整治。2018年9月至今,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在集中整治中共檢查藥品批發、零售企業45864家次,醫療機構17490家次, 檢查中藥材市場商戶2055家次;限期整改3783家次;撤銷藥品經營企業GSP證書94張;查處存在非法渠道購銷中藥飲片行為116家(含醫療機構);移交稽查立案418宗,移送司法機關30宗;查扣假冒偽劣藥材和飲片1572公斤,罰款300萬余元,通報違法違規醫療機構19家。
三是以規范藥品零售終端為出發點,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各地藥品監管部門組織轄區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自查整改,上報自查整改報告,全省共5.6萬多家藥品零售企業上報了自查整改報告,自查整改率達到97%。圍繞風險監測抓整治,近兩年省局依托“智慧食藥監”和“廣東省藥品流通監管系統”兩個信息系統,密切關注執業藥師配備與變更情況,開展延伸檢查,有效提升了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專項整治以來,全省對查實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174家藥品零售企業,撤銷GSP證書113張,吊銷許可證4張,注銷許可證25張,向相關部門通報違規執業藥師117人次;發布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檢查情況通告5期,對查實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174人在省局公眾網公告。發現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行為756家,撤銷GSP證書38張,吊銷許可證6張。
四是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為目標,開展持證企業書面檢查。通過督促持證企業全面開展書面檢查,自查自糾企業經營與質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建立監管部門本轄區藥品經營企業監管臺賬,列明實施年度書面檢查企業的報告情況、存在問題及跟蹤檢查責任部門、完成時限、具體措施等,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全省共有1507家藥品批發企業、438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48566家藥品零售企業按時提交了自查報告。對于未按規定提交年度書面檢查報告,拒絕、逃避監管或者偽造、銷毀、隱匿有關證據材料等情形的,藥品監管部門均建立檔案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理。(辦公室、藥品監管二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