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以及中央關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意見》的有關要求,廣東省按照全國疫苗電子追溯協同平臺整體建設思路,在“數字廣東”建設框架下,緊緊依托廣東智慧藥監建設應用成果,積極開展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項目建設調研、規劃及系統建設。
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包括“一中心三系統”,即疫苗監管數據中心、疫苗追溯監管系統、疫苗追溯協同系統和疫苗追溯智能分析系統。系統建設堅持“物碼同追、冷鏈并行”應用主導原則,實現省內疫苗從生產、配送、接種全環節疫苗流向追溯監管以及全過程冷鏈溫度環境實時監控,實現疫苗最小包裝來源可追溯、去向可監控、冷鏈可核查、責任可追究。同時,平臺建成后還將提供較為強大的疫苗監管協同工作分發處理服務功能,為疫苗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召回、協查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項目得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大力支持,目前項目建設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編制完成了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建設方案;二是制定了《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共享交換數據標準》《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冷鏈技術要求》《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數據技術要求》《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技術要求》等標準及接口規范;三是完成了疫苗企業專屬網頁(企業端)以及與疫苗生產、配送企業數據收集接口開發;四是開展與部分疫苗生產、配送企業追溯系統、全國疫苗追溯協同平臺對接聯調工作。目前,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已具備疫苗追溯數據的接入條件,力爭沖刺在2019年底完成“廣東省疫苗追溯監管平臺”主體功能建設,并上線應用。(藥品監管二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