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2016年第94號)(以下簡稱《公告》)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自今年5月份以來,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全省各地迅速動員部署,扎實推進工作,廣泛開展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據統計,自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檢查藥品批發、零售連鎖企業2200余家次,檢查單體藥店24963家次,個體診所7768家次;實現全省藥品批發企業檢查全覆蓋,檢查覆蓋率為138%。2016年至今共撤銷藥品批發(連鎖)企業GSP證書42家,注銷藥品批發(連鎖)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38家。藥品流通領域違法違規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專項整治開展以來,省局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總局工作任務,印發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全省實際,要求在整治藥品批發企業涉及《公告》中的十種類型違法行為外,將藥品零售企業和診所購進藥品是否索取發票列入此次整治內容,并結合廣東省中藥飲片專項治理一并開展整治,要求全省做到批發企業檢查全覆蓋。全省各級監管部門在整治期間加強監督檢查,采取飛行檢查、延伸檢查、交叉檢查、異地協查等方式開展工作,在全省范圍內對藥品批發零售企業開展集中整治。
下一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繼續以票據管理和零售連鎖“三統一”為重點環節,以中藥飲片、生物制品、疫苗為重點品種,以信用等級為不良的批發連鎖企業、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個體藥店診所為重點對象,大力開展監督檢查,積極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凈化藥品流通市場環境。(省局藥品流通安監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