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防疫指辦哨點函〔2022〕43號
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哨點監測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01號)和《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71號)有關要求,為科學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規范各地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行為,有效精準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敏感性和警惕性,現將省藥品監管局制定的《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或者變通執行。
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徑向省藥監局反映。
省藥監局聯系人:龔俊杰,聯系電話:020-37885942。
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哨點監測工作專班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