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辦藥安函〔2016〕321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事業單位:
根據省局《關于構建“1+N”食品藥品監管制度體系的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為進一步規范全省食品藥品召回管理工作,省局起草了《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你單位(處室)征求意見,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并于2016年11月27日前將修改意見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反饋至省局藥品生產安全監管處,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及電話:莫結麗 020-37886519
電子郵箱:13925104132@139.com
附件:《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召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