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六)項、《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至2023年1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銷佛山市協寧醫藥有限公司東區市場分店等5家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的管理規定》粵食藥監法〔2013〕26號)第十二條規定,現予以公告。
佛山市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六)項、《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至2023年1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銷佛山市協寧醫藥有限公司東區市場分店等5家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經營許可證>注銷的管理規定》粵食藥監法〔2013〕26號)第十二條規定,現予以公告。
佛山市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