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37號
廣東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8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在《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登記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且無法取得聯系,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4日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滿,8家企業未聯系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現標注8家企業的《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詳見附件)失效。被標注《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失效的企業,自標注失效之日起應當停止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經營活動。
特此通告。
附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標注失效信息表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標注失效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