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森普實業有限公司報告,其生產的電子血壓計產品外包裝標識中信息不夠充分,未能體現適用的臂圍信息,東莞市森普實業有限公司對電子血壓計(注冊證號:國械注準20172201707)主動召回。召回級別為 三級 。涉及產品的型號、規格及批次等詳細信息見《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
附件: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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