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藥監械業〔2020〕400號
廣州潤虹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廣州潤虹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飛行檢查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54號)要求,你企業提交了恢復生產申請,我局組織多次對你企業進行了跟蹤復查,你企業已完成國家藥監局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項目的整改工作,同意你企業恢復生產。
請你企業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組織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粵藥監械業〔2020〕400號
廣州潤虹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廣州潤虹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飛行檢查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54號)要求,你企業提交了恢復生產申請,我局組織多次對你企業進行了跟蹤復查,你企業已完成國家藥監局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項目的整改工作,同意你企業恢復生產。
請你企業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組織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