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加強粵港澳三地中藥標準領域合作,以標準引領助力粵港澳大灣區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藥標準管理專門規定》有關要求,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專家委員會研究制定了陳皮(廣陳皮)、化橘紅、化橘紅胎(化橘紅珠)、板藍根顆粒、夏桑菊顆粒、麝香活絡油、張權破痛油等7個品種的推薦性技術要求,經粵港澳三地藥品監管部門共商確認,現作為首批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予以發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推薦粵港澳中醫藥業界廣泛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8. 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安全性質量控制項目檢定通則.pdf
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專家委員會秘書處
(廣東省藥品檢驗所代)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