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普法內容(工作要求) | 形式 | 責任主體 | 普法對象 |
1 |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 集中學習 | 機關黨委牽頭 | 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 |
2 | 組織開展憲法普法宣傳 | 講座等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各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 機關全體干部、各直屬事業單位人員 |
3 | 深入學習宣傳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黨內法規 | 集中學習 | 機關黨委牽頭 | 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 |
4 | 通過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和機關全體干部學法講座等形式,邀請相關專家專題講授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 講座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 | 機關全體干部、各直屬事業單位人員 |
5 | 在全省各級藥品監管干部培訓班中,加大對全省藥品監管人員開展依法行政專題培訓,重點宣貫和解讀“兩法兩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 | 培訓班 | 人事處負責 | 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執法人員 |
6 | 深入學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集中學習 | 法規和科技處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 機關領導干部和相關業務骨干等 |
7 | 對講師團成員進行動態管理,合理安排授課內容和時間 | 講座、培訓班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 | 全省藥品監管系統人員、社會公眾 |
8 | 組織機關全體干部參加國家工作人員網上學法考試,落實年度學法不少于40課時要求 | 網上學習并考試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 | 機關全體干部 |
9 | 落實領導干部旁聽案件庭審學法用法機制,組織機關各有關處室旁聽庭審活動 | 出庭應訴、出庭旁聽 | 法規和科技處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 當事人 |
10 | 做好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創新案例選送工作 | 案件解讀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各相關處室配合 | 機關干部、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執法人員、社會公眾 |
11 | 繼續打造國藥監家局法治宣傳教育基地 | 組織開展普法進基層等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各相關單位配合 | 社會公眾 |
12 | 圍繞全局中心工作普及藥品法律法規 | 講座等多種形式 | 各處室根據職能各自負責 | 社會公眾 |
13 | 制定并向社會公開發布《2022年度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 | 信息公開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 | 社會公眾 |
14 | 重點推廣使用新開發的粵藥法通APP | 執法、線上推廣 | 行政許可處、藥品監管一處、藥品監管二處、醫療器械監管處、化妝品監管處、執法監督處、省藥品監管局審評認證中心、省藥品監管局事務中心分別負責 | 相關企業人員、社會公眾 |
15 | 組織開展2022年藥品普法宣傳周活動 | 線上、線下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各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 機關干部、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執法人員、社會公眾 |
16 | 結合局鄉村振興工作,深入開展普法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進農村、進學校、進機關等“六進”活動 | 組織活動、 派發資料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各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 社會公眾 |
17 | 結合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普法宣傳工作 | 線下 | 執法監督處牽頭,各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 相關企業人員 |
18 | 舉辦行政執法熱點難點問題研討會 | 研討會 | 法規和科技處牽頭,各相關處室配合 | 全省藥品監管系統法律骨干 |
19 | 完善廣東藥監微信公眾號矩陣,整合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網站、微信公眾號、安安網、抖音號等新媒體資源 | 信息發布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辦公室、各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 社會公眾 |
20 | 科學評估普法宣傳效果 | 調研、書面總結 | 法規和科技處負責,各相關單位配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