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93號
為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以及《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辦法(試行)》等法規要求,加強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廣東省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類別溝通交流工作程序(試行)》,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附件:廣東省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類別溝通交流工作程序(試行).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93號
為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以及《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辦法(試行)》等法規要求,加強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廣東省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類別溝通交流工作程序(試行)》,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附件:廣東省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類別溝通交流工作程序(試行).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