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藥監許通告〔2021〕51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廣東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起草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港澳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口使用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草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進口使用港澳藥品申報材料評審要點(草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進口使用港澳醫療器械申報材料評審要點(草案)》等3份管理制度。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7月19-7月26日。請將意見建議通過電子郵箱反饋至gdda_xuke@gd.gov.cn,郵件標題請注明“大灣區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建議”。
附件:
1.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港澳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口使用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草案).doc
2.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進口使用港澳藥品申報材料評審要點(草案).doc
3.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進口使用港澳醫療器械申報材料評審要點(草案).doc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