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16號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已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19年12月24日頒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現就貫徹實施暫行辦法中有關申報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3月1日(含本日,下同)起申報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須按照新的申報材料要求進行申報,申報材料列表參見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事項辦事指南。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000MB2D034421244017201300101
二、2020年3月1日起申報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三、2020年3月1日起申報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廣告批準文號的有效期與產品注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或者生產許可文件中最短的有效期一致;產品注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或者生產許可文件均未規定有效期的,廣告批準文號有效期為兩年。請申報單位在廣告申報時仔細填寫注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及生產許可文件有效期相關內容,認真核對。
四、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藥品廣告備案審查事項,取消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告知承諾制審批業務。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