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攻關和供應保障工作,省藥品監管局近日組織出臺了《廣東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以下簡稱《程序》),明確了在省級行政許可事權范圍內,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所需,且在廣東省尚無同類產品上市,或雖在廣東省已有同類產品上市,但產品供應不能滿足防控疫情應急處理需要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納入應急審批。
為減輕相關企業的經濟負擔,省藥品監管局積極配合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研究疫情防控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優惠政策,建議對納入《程序》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免征注冊費;疫情結束后,對于在疫情期間通過《程序》審批獲批批件僅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效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再次申請相同行政許可事項的,其注冊收費標準按零收費執行。
目前,上述注冊費零收費政策已經省政府批準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下一步,省藥品監管局將加強政策宣貫,主動靠前服務,將注冊費零收費政策落實落細,全力支持企業研發疫情防控所需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努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供應。
鏈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需藥品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標準執行“零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0〕174號).doc
(辦公室、行政許可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