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積極開展商事登記后置分類改革試點,充分發揮信譽機制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時代社會治理格局,近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于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通告》(2018年第187號),從8月20日起,21個行政許可事項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占全部83個行政許可事項的25.3%。
本次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涉及審批事項更廣泛。涵蓋藥品、醫療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互聯網、廣告、藥品補充申請、中藥提取物使用備案等各個審批門類。二是規定實施程序更細化。省局按照審批“前、中、后”三個階段對告知承諾制進行分步解讀,按照“審批前法人自主承諾、審批中大幅提速、審批后從嚴監管”的要求,提高審批效率方便企業,落實企業第一責任減輕審批壓力。三是相關情況說明更具體。不做強制性要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按照告知承諾制審批或常規審批;各事項均提供“一書三清單”(告知承諾制審批承諾書、條件清單、材料清單、責任清單),并對適用的情形予以詳細規定。
據統計,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后,該21個事項全部承諾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整體提速不低于75%,壓縮辦理時限300個工作日以上,簡化內部審批程序40個以上,協同“藥品醫療器械并聯審批”、“二類醫療器械優先審批”、“五個網上全程無紙化審批”等舉措,打出了省局“放管服”改革漂亮的組合拳。自8月20日實施至今,共辦結告知承諾制審批業務101宗。(省局行政許可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