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在揭陽召開2024年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稽查執法工作第二次熱點研討會議,專題研究推進廣東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修訂工作。會議邀請省司法廳有關負責同志作現場指導,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邱楠出席會議并講話。省藥品監管局相關處室、各藥品稽查辦公室、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同志40余人參加會議。
根據國家藥監局下發的《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省藥品監管局已組織修訂《廣東省藥品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實施細則和相關基準文件(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后續將以規范性文件予以下發,旨在進一步規范各地依法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障和監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與會人員圍繞《征求意見稿》具體條款開展熱烈研討,結合稽查執法實際案例及工作需要,對進一步規范全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提出工作意見及建議。
邱楠對我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全省藥品稽查執法工作提出3點意見:一是要結合我省實際,做好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修訂工作,切實加強案件查辦工作的管理、指導;二是稽查執法人員要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務必堅持合法裁量、程序正當、過罰相當、公平公正、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綜合裁量原則;三是要系統學習掌握藥品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及相關基準文件,持續提升稽查執法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用妝安全。(執法監督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