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食安辦聯合在廣州召開《廣東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下簡稱《實施辦法》)宣貫會。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鄧遠強、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駱文智、省公安廳副廳長彭會、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洪適權、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處長劉順龍出席會議。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科)、公安局治安(食藥偵)支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局,廣州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偵查監督處和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均派員參加了會議。
會議指出,通過近年來的共同努力,廣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已經形成了良好的兩法銜接協作工作機制,做到了有平臺、有文件、有行動、有機制。2015年、2016年廣東省先后組織開展了打擊肉與肉制品違法犯罪“秋風行動”,打擊食品非法添加“清源行動”、打擊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犯罪的“雷霆行動”以及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違法行為的“藍劍行動”,四個專項打擊行動中共立案查處8000多宗,抓獲犯罪嫌疑人3300多人,涉案物品貨值2億多元,有力打擊了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今年廣東省將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清網行動”,力爭有效遏制利用互聯網實施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會議要求,要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二次黨代會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實施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廣東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繼續保持廣東食品藥品兩法銜接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2016年11月30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出臺了《廣東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共六章58條,包含總則、職責分工、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執法協作、信息共享與發布、附則六大部分內容,對廣東省食品藥品“兩法銜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進行了固化提升,對貫徹實施國家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了細化;對貫徹執行廣東省食品藥品“兩法銜接”現行有關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實施辦法》有五大亮點:一是首次歸納總結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的3種具體模式,即線索移送、調查中移送、處罰后移送三種模式,對每種模式下移送的時間、材料、程序都作出了細化;二是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查處違法案件中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的四種情形進行了詳細說明,并規定了反饋時限;三是明確公檢法部門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移送涉嫌行政違法案件的情形、時限、材料以及在行政機關詢問調查、證據收集和文書送達等方面給與協助配合的具體要求;四是依托現有的信息共享平臺,實現食品藥品涉刑案件在行政處罰、刑事立案、批捕、起訴、生效判決結果等關鍵環節信息的共享,解決行政機關由于未能及時掌握已移送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而未能及時辦理案件后續行政處罰工作,或未能做好涉案物品處理等問題;五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增加行政拘留處罰措施,在移送材料、立案受理、調查處理、作出決定和結案等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拘留案件提供明確的指引。(省局稽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