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28號
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2020年廣東省藥品抽檢計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了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現將近期藥品抽樣檢驗信息通報如下:
一、抽檢情況
近期全省共抽查檢驗38個藥品生產企業、492個藥品經營企業和160個醫療機構的797個品種共1863批次藥品。
經核查確認,本期抽驗信息公布如下:792個品種1855批次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規定,5個品種5批次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詳見附件1)。
主要不符合規定項目有微生物限度、溶出度、含膏量及含量測定等。
二、不合格藥品的查處情況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對檢驗不合格藥品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對生產企業和被抽樣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查處情況可在我局和各市縣市場監管局網站上查詢。
三、藥品安全消費提示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在合法正規的醫療機構、藥店等購買藥品并索取保存相關憑證;購買藥品時要注意查看外包裝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企業、批準文號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必要時,可登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網站(https://www.nmpa.gov.cn/)的基礎數據庫查詢核實藥品注冊相關信息;購買藥品后要按說明書標明的貯藏條件保存藥品,并按醫囑或用法用量服用藥品,特別注意說明書上的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內容。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藥品安全監督工作,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質量不合格藥品,請及時撥打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15。
附件: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